关于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3-08-29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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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简称《项目管理办法》)的有关规定,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中期检查范围 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,包括规划基金项目、青年基金项目、自筹经费项目。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《项目申请书》批准的项目责任人、项目研究内容、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,原则上不得更改。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,在填报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》(简称《中检报告书》)的同时,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《变更申请表》,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科司审定。 二、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《项目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: 1、项目是否按照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》(以下简称《项目申请书》)中批准的研究计划、研究内容开展工作;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;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,开支是否合理。 2、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,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,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(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)。 3、所有成果是否标明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××项目”字样,未标注者不予承认。 三、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、本次中检工作,首次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。社科网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中后期管理系统”)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。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。 2、教育部社科司将于2013年8月26日开通“中后期管理系统”,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将协助、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,下载并按要求填写《中检报告书》,项目责任人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(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)。 3、报送材料应包括: (1)《中检报告书》原件2份(A4纸打印,左侧装订)。 (2)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(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,附在《中检报告书》后装订)。
(3)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《变更申请表》原件2份(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,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)。 4、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:2013年9月20日, 各项目负责人请在2013年9月17日前在线传送完毕,请于2013年9月23日之前将学校审核通过后的纸质中检材料报送行政楼914室。 四、其他有关要求 1、2011年立项的项目,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,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。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,暂停拨付二期经费;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,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,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。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,视同自动终止研究,予以撤项。 2、凡被撤销的项目,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;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。 3、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。通过中检的项目,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下拨。 联 系 人:吴微
联系电话:0451-82191947
科学技术研究院
2013年8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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